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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顶岗实习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四川省政府、四川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以及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1.各二级学院务必将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强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管理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2.各学院应有序组织已经签订实习单位,但尚未到岗的学生,逐步开始到岗复工复产。到岗前,学生、企业、学校应签订三方协议,学生到企业实习应征得监护人同意。学院要安排专人及时与实习单位对接,沟通协调学生顶岗实习开始时间,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学院需对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开展疫情监测、宣传教育,使学生理性认识疫情并掌握正确的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师生要密切配合当地政府和防疫部门的统一管理。在岗实习的学生,请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相关防控要求做好实习和个人防护工作。

4. 学院需安排专人切实掌握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对安全防护存在隐患的,应立即联系顶岗实习单位改进,严重的应立即暂停学生实习。疫情防控期间,安排专人每日对已经在顶岗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逐个摸排统计,每日将统计情况上报学院,直至疫情结束。

5.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必须每日密切关注学生的实习和健康状况,做好实习指导和防控工作。

6.重点关注已经开始顶岗实习的学生情况,坚决杜绝学生擅自上岗现象。寒假期间离开单位实习所在地,回家或者探亲访友的学生,要密切配合所在地的防控工作;保持与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联系,是否需要回到实习岗位要先征求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意见,同意后方可回单位实习。

7.各学院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和协调,若确需调整实习岗位和实习时间等情况,由学生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学院审批执行。

                                                                   教务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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