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贸与管理学院学生吴升锦、马雪翎(具体名单见表1)休学累计时间现已超过2年,且休学期满后未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在校有效学籍时间已超过六年,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条和《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学生吴升锦、马雪翎拟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表1:2023年6月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学院 | 班级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1 | 数管学院 | 会计171 | 吴升锦 | 男 | 201706051173 |
2 | 数管学院 | 会计172 | 马雪翎 | 女 | 201706052009 |
若对学生吴升锦、马雪翎拟作退学处理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数字经贸与管理学院党政办公室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恕不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学院办公室电话:15881138120
学校纪委监审处电话:028-87843483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数字经贸与管理学院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