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退伍证号
免
修
课
程
名称
课程代码
开课学院
周学时
学分
免修课程理由(在确认理由前方框内打√):
□1. 教学厅〔2015〕3号文件第10条规定: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 教学厅〔2015〕3号文件12条规定: “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28条规定:“……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任课教师意见
成绩认定: 分
签字: 年 月 日
开课学院(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学生所在学院意见
教务处意见
成绩管理员处理情况(备注)
数字经贸与管理学院 地址:成都犀浦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电话:028-87846409 028-8784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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